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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
新修訂的《浮山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預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2024年7月18日印發的《浮山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預案》(浮政辦發〔2024〕27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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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5年7月8日 ?????????
(此件公開發布)
浮山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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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和關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全面推進森林草原防滅火一體化,持續完善優化體制機制,壓緊壓實防控責任,依法有力有序有效處置森林草原火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草原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臨汾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預案》和《浮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 工作原則
1.3.1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級響應、屬地為主的原則,落實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
1.3.2 科學處置、安全第一。始終將撲火人員和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嚴格落實“火情不明先偵察、氣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規避和未經訓練的非專業人員不打火、高溫大風等不利氣象條件不打火、可視度差的夜間等不利時段不打火、懸崖陡坡深溝窄谷等不利地形不打火”要求,堅決禁止多頭指揮、盲目蠻干。
1.3.3 以專為主、專群結合。嚴禁未經專業培訓的人員直接參與火災撲救工作,不得動員未經專業訓練以及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人員參加撲救工作。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本縣行政區域或威脅本縣森林草原資源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應對工作。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草原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4個等級。具體分級標準見附件1。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我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縣級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各成員單位、現場指揮部、前線指揮部、各應急工作組以及鄉(鎮)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2.1 應急指揮機構
浮山縣人民政府設立浮山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森防指”),統一領導全縣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和搶險救災工作。
2.1.1?縣森防指組成
指?揮?長: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副縣長和分管規劃和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協管應急管理工作的副主任和協管規劃和自然資源工作的副主任,縣應急管理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林業局)、中條山國有林管理局三交林場、縣公安局、縣氣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主要負責人,縣人武部軍事科、武警臨汾支隊執勤五大隊浮山中隊負責人。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人武部軍事科、縣應急管理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中條山國有林管理局三交林場、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縣教育體育局、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氣象局、縣公路段、縣融媒體中心、縣消防救援大隊、武警臨汾支隊執勤五大隊浮山中隊、洪洞北綜合車間、臨汾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浮山北收費站(以下簡稱浮山北收費站)、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浮山縣供電公司(以下簡稱供電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山西有限公司浮山縣分公司(以下簡稱移動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浮山縣分公司(以下簡稱聯通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浮山分公司(以下簡稱電信公司)和各鄉(鎮)政府。
2.1.2?縣森防辦組成及職責
縣森防指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以下簡稱“縣森防辦”),為縣森防指常設辦事機構,承擔縣森防指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應急管理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林業局)主要負責人兼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林場(自然保護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本行政區域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2.1.3縣森防辦運行程序
縣森防辦負責統一接收各級來文,主要內容以預防性為主的,經縣森防辦主要領導同意后,轉交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落實辦理;主要內容以應急救援為主的,由縣應急管理局落實辦理。
縣森防辦印發文件,主要內容以預防性為主的由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起草,森防辦雙主任審核簽批后,縣森防辦編號,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印發;主要內容以應急救援為主的由縣應急管理局起草,森防辦雙主任審核簽批后,縣森防辦編號,應急管理局負責印發。
2.2 火災前線指揮部設立及職責
縣森防指啟動Ⅰ級、Ⅱ級、Ш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縣森林草原火災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前指)和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負責籌劃、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2.1前線指揮部
指?揮?長:分管規劃和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人武部副部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副局長、縣氣象局副局長、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火災發生地鄉(鎮)長。
專業副指揮長:由精通滅火指揮、實戰經驗豐富的領導或行業專家、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指揮員擔任。
縣前指下設搶險撲救、專家技術、氣象服務、通信保障、醫療救治、供水保障等6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指揮長可調整各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縣前指指揮機構和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4。
2.2.2現場指揮部
指 揮 長: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人武部部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副局長、縣氣象局副局長、消防救援大隊教導員,火災發生地副鄉(鎮)長。
縣現場指下設綜合協調、專家技術、氣象服務、通信保障、人員安置、后勤保障、社會穩定、宣傳報道、醫療救治、生活供應、火案偵破等11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指揮長可調整各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縣現場指揮機構和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5。
2.3?撲救指揮
縣森防指根據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現場成立縣前指,規范現場指揮機制,合理配置工作組,重視發揮專家作用;有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參與滅火的,最高指揮員進入前指,參與決策和現場組織指揮,發揮專業作用。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縣前指統一指揮,按照行政指揮與專業指揮相結合的原則,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發生一般、較大森林草原火災,以縣級為主指揮處置,啟動縣級應急響應后,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和救援力量按照縣森防指調度指令立即趕赴火災前指,接受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執行森林草原火災撲救任務,依照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發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災,及時上報市森防指處置,按照市森防指要求做好各項工作。
森林草原火災跨縣級行政區域的,要及時與相鄰縣(區)聯防聯控,并報市森防指統籌協調。當上級成立現場指揮部,并明確接收指揮權時,在上級現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森林草原火災應對工作。
森林草原火災撲救過程中,當現場撲火人員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威脅時,各撲火隊伍指揮員有權果斷停止行動,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防止造成人員傷亡。
3?處置力量
3.1?力量編成
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以縣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和中條山國有林管理局半專業防撲火隊伍為主,縣消防救援隊伍和駐地武警等力量為輔,受過專業訓練的民兵、預備役和社會救援力量為補充。必要時可動員當地企業職工、機關干部、社會救援組織及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撲救的輔助性工作。
3.2?力量調動
縣轄區以內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后。
(1)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縣森防指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
(2)因本地救援力量不足,需跨縣(區)調動其他專業防撲火隊伍增援撲火時,縣森防指向市森防指提出申請,由市森防指統籌協調,縣森防指指定專人負責對接相關保障及補償工作。
(3)需要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參與撲火時,按國家及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縣轄區以外的森林消防撲火力量增援撲火時,縣森防指指定專人負責對接相關保障及補償工作。
4?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監測
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林業局)、氣象、林場和各鄉鎮要根據森林草原火災種類和特點,完善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責任人,提供必要的監測設施設備,配備監測人員,對可能發生的火災進行監測;要充分利用省林草系統熱點火警信息推送微信群,縣級視頻監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查、輿情監測等手段,及時掌握火情動態。
4.2 預警
4.2.1 森林火險等級和預警分級
按照森林可燃物的易燃程度和蔓延程度進行等級劃分,森林火險等級通常分為一至五級,五級危險程度最高。根據《森林火險預警信號分級及標識》,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示。一級森林火險僅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不發布預警信號。森林火險等級與預警信號對應關系見附件5。
4.2.2 預警發布
縣氣象部門聯合應急、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制作森林火險氣象預報,定期向縣森防指及其成員單位發布預警信息??h森防辦要及時關注相關的預警信息,并在重點時段要組織應急、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安、氣象等部門進行會商研判,視情向縣森防指成員單位及相關鄉鎮發送高火險預警信息和防范措施,并適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縣森防辦和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將市森防辦預警信息和本級研判的預警信息,通過廣播、互聯網、手機短信、微信群等方式,及時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縣森防指有關成員單位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養老院、文物古建筑、軍事目標等重要保護單位以及油氣管道等重大危險源單位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通知到人(單位)。
4.2.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和氣象等部門及其相關鄉(鎮)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草原火險預警變化,加強火源管理;各視頻監控點、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火源收繳、巡查巡護、瞭望監測等工作,做好滅火宣傳工作;檢查防滅火裝備、物資等準備情況;森林消防專業、半專業隊伍視情靠前駐防進入待命狀態,做好森林草原火災撲救有關準備。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和氣象等部門及其相關鄉(鎮)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區域,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草原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次,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專業防撲火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督促落實管控措施,做好赴火場的有關準備;森林草原消防專業、半專業隊伍靠前駐防,帶裝巡護;加大無人機巡護密度;縣森防指適時派出檢查組,對紅色預警地區的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進行蹲點式督導檢查;縣政府視情發布禁火令。
4.2.4 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森林火險預警信號發布后,在預警信號有效期內發布單位可根據火險等級的變化,調整預警級別。
當事實證明無森林火災發生的可能,具備解除條件后,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終止預警。
4.3 信息報告
4.3.1 信息報送程序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有火必報、逐級報告、如實上報、歸口報告”的原則,及時、準確、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后,屬地鄉鎮政府、林場(自然保護區)要第一時間向縣委、縣政府和縣森防辦報送相關信息。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災,可越級首先報告省委、省政府,同時報告市委、市政府。報告市委、市政府的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災事故信息,同時要向市應急、規劃和自然資源、林業部門報告。
接到森林草原熱點信息后,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要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和所屬鄉鎮實地核查,并將核查結果報縣森防辦。
對以下森林草原火災信息,縣森防辦要立即報告市森防辦。
(1)造成人員傷亡、發生一般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災;
(2)威脅居民區和重要目標的森林草原火災;
(3)相鄰縣(區)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且對我縣森林草原資源構成一定威脅的火災;發生在我縣縣界且預判可能對相鄰縣(區)森林草原資源構成一定威脅的火災;
(4)發生在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草原火災;
(5)經研判需要報告的其他森林草原火災。
4.3.2 信息報送時限
發生森林火情火災后,屬地鄉鎮人民政府必須立即向縣級人民政府及縣應急、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報告??h級人民政府及縣應急、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接到火情火災信息報告后,按規定的時限和程序,書面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上報信息。發生在重要林區、涉林景區和分布有重要設施等防火重點區域的森林火情火災,鄉鎮人民政府在向縣級人民政府和縣級應急、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報告的同時,應向市應急、自然資源、林業部門報告。各鄉鎮有林場內發生森林火情火災,林場在向屬地鄉鎮人民政府報告的同時,應向縣應急、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報告。對市人民政府及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要求核查的森林火情火災信息,經核查確為森林草原火災的及時按規定的時限和程序上報。
5?應急響應
5.1 先期處置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鄉鎮政府、縣規劃和自然資源等部門和相關林場及護林員要立即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根據森林火災情況及發展態勢,迅速組織撲火力量先期處置。
5.2?分級響應
根據森林草原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組織指揮機構和撲救力量。必要時,應及時提高響應級別。
5.3?響應措施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要首先研判氣象、地形、可燃物、周邊環境等因素及是否威脅人員安全和重要目標,科學安全組織施救。
5.3.1 撲救火災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立即就近組織本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地方消防救援隊伍等力量積極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期階段。
各撲火力量在火場前指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科學組織撲救,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情況下,迅速有序開展撲救工作,嚴防各類次生災害發生?,F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氣象條件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宿營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加強火場管理,保持通信暢通,設置火情觀察哨,提前預設緊急避險措施,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及時預警,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5.3.2?轉移安置人員
當村莊、企業、學校等人員密集區可能受到森林草原火災威脅時,按照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住處、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醫療救治條件。
5.3.3?救治傷員
組織醫護人員和救護車輛在撲救現場待命,如有傷病員迅速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設立臨時醫療點,保障醫療救治。
5.3.4?保護重要目標
當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施設備、油氣管道、工礦企業、鐵路、公路、電力、通信設施、學校、村莊、居民區、文物古建筑、宗教場所等重要目標物或重大危險設施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疏散受威脅的群眾并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并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通過以水滅火、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5.3.5?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災影響區域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加強火場周邊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資運輸通道暢通。
5.3.6?發布信息
通過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充分發揮電視、網站、微信公眾號、移動客戶端和手機短信等官方信息平臺的權威、快捷優勢,實時動態發布信息,及時澄清謠言,積極引導社會輿論。
5.3.7?火場清理及報告
森林草原火災明火撲滅后,現場指揮部要及時向市森防辦報告,繼續組織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嚴防復燃。原則上,參與撲救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跨區增援的地方專業防撲火隊伍不擔負后續清理看守火場任務。
5.3.8?火場交接
火場余火徹底清除后,轉入火場看守階段,現場指揮部和相關單位及鄉鎮履行火場交接手續。
5.3.9?火場看守
森林草原火災撲滅后,轉入火場清理看守階段,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現場指揮部和相關單位要認真履行火場交接手續;
(2)縣森防指要制定科學的火場看守方案,劃分責任區域,執行縣級領導包片區責任制,組織足夠的力量看守火場,原則上看守時間不少于72小時;
(3)嚴格執行火場看守驗收制度,責任區達到“無火、無煙、無氣”的標準后,看守單位提出驗收申請,縣森防指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看守人員方可撤離;
(4)火場看守期間,根據火場面積大小,現場要保留適當的縣專業隊伍作為應急處置力量。
5.3.10?應急響應結束
在森林草原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5.4?縣級響應
5.4.1?響應級別、啟動條件和措施
縣級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三個等級:Ⅲ級、Ⅱ級、Ⅰ級。縣森防指將根據森林火災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經會商研判后,確定應急響應等級。
森林草原火災響應等級啟動條件和響應措施見附件6。
5.4.2?響應級別調整
根據森林草原火災發生的地區、時間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草原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縣級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響應的級別可酌情調整。
5.4.3?響應終止
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由縣森防辦提出建議,按啟動響應的相應權限終止響應,并組織做好火場交接工作。
6?后期處置
6.1?火災評估
縣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縣規劃和自然資源等有關部門對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
6.2?火因火案查處
縣人民政府組織縣規劃和自然資源等有關部門對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6.3?約談整改
對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鄉鎮,縣森防指要及時約談涉事鄉鎮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6.4?責任追究
對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中責任不落實、隱患整治不作為、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處置不得力、火場復燃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經營主體責任、火源管理責任和組織撲救責任。
6.5?工作總結
縣森防指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舉一反三,提出整改措施,強化落實。縣級負責處置的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縣森防指向市森防指和縣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6.6?表彰獎勵
根據有關規定,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6.7?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縣政府或者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褒揚。
7?應急保障
7.1?物資保障
縣應急管理、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會同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財政等部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統一調撥,平時服務、戰時應急,采儲結合、節約高效”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加強重點鄉鎮森林草原防滅火物資儲備庫(點)建設,建立集中儲備調度機制。各林場和鄉鎮根據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草原防滅火物資儲備庫(點),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裝備和物資。
7.2 資金保障
縣政府應根據山西省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規定,將森林草原防滅火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草原防滅火所需支出,處置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災所需經費,由市縣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對于經縣森防指協調火災撲救工作并啟動縣級響應的飛機滅火、專業救援隊伍、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醫學救援、火災調查評估等縣級火災撲救相關費用,由縣財政負責及時支付(爭取上級資金支持)。
7.3?通信保障
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部門負責組織通訊單位采取措施,建立火場應急通訊保障系統,確保在斷路、斷網、斷電等極端條件下通信暢通,為火災撲救提供通信保障。
7.4?醫療保障
縣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醫療救護保障,必要時,協調醫療專家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7.5?治安保障
縣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等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7.6?隊伍保障
縣政府要按照有關要求加強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建設配備不少于50人的滅火隊伍,配齊個人防護裝備,保障隊員工資福利待遇,確保隊員相對穩定;鄉鎮、林場等要建立20-30人的半專業隊伍,承擔火災預防和早期處置任務。專業、半專業隊伍要經常性開展機具操作、戰術運用、安全避險等方面的技能訓練,確保隊伍訓練有素、戰斗力強。防火期內,專業、半專業隊伍要集中食宿、集中管理,特險期內或極端天氣條件下,隊伍要靠前駐防,帶裝巡護。
7.7?技術保障
縣氣象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氣象預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縣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森林草原資源防滅火一張圖、三維電子圖、地形圖等技術資料,保障現指和前指滅火需要。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實施后,縣森防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學習、宣傳和培訓,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進行評估和修訂。
8.2 預案演練
縣森防辦會同成員單位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適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8.3 以下、以內、以外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以外不包括本數。
8.4 敏感時段、敏感地區
本預案中敏感時段指春節、清明、“五一”、國慶等假期,或重大活動舉辦、重要會議召開等期間;敏感地區指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重要設施周邊。
8.5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8.6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
森林草原防火應急預案附件.doc
相關解讀:http://m.0001949.com/zfxxgk/zcjd/202507/t20250716_544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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