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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
《浮山縣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浮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浮山縣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
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為全面打好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戰,推動全縣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確保完成“十四五”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嚴格落實省、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的決策部署,加快完成重點治理工程任務,全力推進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鍋爐、散煤治理、大宗貨物清潔運輸等,有效降低秋冬季大氣污染排放,切實提升全縣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
二、攻堅目標
1.完成市下達我縣的2025—2026年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
2.完成市下達我縣的2025年大氣環境指標任務。
三、攻堅任務
(一)強化結構型污染減排
1.全力推進結構布局調整。①嚴格落實國家、省、市“兩高”項目有關政策規定,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②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和有關政策要求,落實落后產能淘汰退出,全面退出淘汰類裝備產能,完成限制類涉氣行業工藝和裝備升級改造或淘汰退出。(牽頭部門:①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別牽頭;②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牽頭)
2.扎實推進散煤污染治理。①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工作,將完成清潔取暖改造并達到正常使用條件的區域依法劃定為禁煤區,打擊違法銷售散煤行為,鞏固散煤治理成效,嚴防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用戶散煤復燒。結合實際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加大“禁燃區”清潔煤供應力度,強化煤質抽檢,依法處置不合格煤品,加強清潔取暖未覆蓋區域民用散煤質量監管。②加快推進清潔取暖電力基礎設施建設,為進一步推進“煤改電”和散煤清零打好基礎。③按期完成綠色能源輸配項目管網和換熱站建設,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實現沿線居民供熱清潔化。④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12月底前,完成年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加強居民采暖用氣、用電供應,保障居民采暖使用。⑤持續深入推進農業大棚種植、食用菌加工、中藥材烘干、畜禽養殖等農業生產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工作任務。(牽頭部門:①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鄉鎮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別牽頭;②縣供電公司牽頭;③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牽頭;④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牽頭;⑤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牽頭)
3.持續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優化。①嚴格落實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淘汰更新,加快推動國Ⅳ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淘汰更新工作。②持續推進重點行業清潔運輸改造工作,全力推動鋼鐵、有色等重點行業大宗貨物清潔運輸達到80%以上,已達到的繼續鞏固改造成果,持續提升清潔運輸比例,未達到的要迅速補齊短板,加快實施改造,確保完成全年目標任務。推進建材(含砂石骨料)清潔方式運輸。③持續推動縣城建成區公務用車、公交、出租(含網約車)、環衛、郵政快遞、物流配送、押運、渣土運輸等公共領域車輛新能源及清潔能源替代工作,新增或更換的公交車、出租車(含網約車)、環衛車輛、郵政快遞等市政公共領域車輛全部使用新能源及清潔能源車輛。④重點用車單位全部規范建設門禁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系統監控視頻保存不少于6個月,電子臺賬等記錄保存不少于24個月。(牽頭部門:①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牽頭;②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按職責分別牽頭;③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郵政公司按職責分別牽頭,配合部門:縣財政局;④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牽頭)
4.持續開展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嚴把環評審批關,嚴格對照《國家污染防治技術指導目錄》分類要求,做好技術指導工作,不斷推動污染治理設施設備更新和技術進步。持續開展重點企業、工業爐窯和鍋爐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設施排查,對發現的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設施嚴格實施動態清零,確保各項污染物得到高效處理穩定達標排放。(牽頭部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二)強化工業企業污染減排
5.實施工業企業污染治理。持續開展環保績效創A退D,不斷提高企業環境治理水平。(牽頭部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
6.扎實推進VOCs綜合治理工程。嚴把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準入關,嚴格控制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建設項目,提高低(無)VOCs含量產品比重。實施源頭替代工程,加大工業涂裝、包裝印刷、鞋革箱包制造、竹木制品、電子等重點行業企業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力度,力爭實現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和清洗劑“應替盡替”。夯實企業VOCs治理設施建設改造、VOCs無組織排放治理、儲罐及裝載設施廢氣綜合治理工作成效,持續開展涉VOCs企業和油品儲運銷排查整治,切實減少VOCs污染排放。(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7.持續實施排放濃度排污總量雙控。持續推動實施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雙控,對超出雙控排放標準的,依法實施處罰,其中已納入環??冃гu級的A、B(含B-)級和引領性企業,嚴格按規定降低績效等級。(牽頭部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配合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8.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對鑄造用生鐵、磚瓦等重點行業企業,按照環??冃У燃壓褪胤ㄇ闆r,實施差異化錯峰生產管控。管控措施在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期間分兩個階段執行,第一階段為2025年10月23日—12月31日,第二階段為2026年1月1日—3月31日,兩個階段按比例分別實施管控。錯峰生產管控要求按規定納入排污許可證內容,依法依規實施管理。對符合規定需納入保障類的工業企業,經縣政府同意,由市生態環境局審核把關,統一報送市政府批準后,可豁免錯峰生產。
(1)鑄造用生鐵行業
①A級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②B級、C級企業,高爐、燒結、石灰窯等工序分別限產20%、40%以上,采取生產設施停產的方式執行,以生產設施停產數量和停產時間核定停產比例。
③D級企業,高爐、燒結、石灰窯等工序停產。
(2)磚瓦行業
①A級和引領性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②B級企業,停產64天。
③C級、D級企業及其他非引領性企業,停產。
(3)鑄造行業(包括鑄造用生鐵企業的鑄造工序)
①A級、B級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②C級企業,電爐熔煉工序停產50%。
③D級企業,電爐熔煉工序停產。
(4)混凝土攪拌行業
攻堅期間出現涉氣環境違法行為的,停產2個月。
(牽頭部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別牽頭;配合部門:各相關鄉鎮人民政府)
9.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專項排查,壓實屬地落實整治責任,對發現的企業實施關停取締、提升改造、整合搬遷“三個一批”分類處置,嚴格動態清零。對整治工作開展抽查檢查,將發現的取締不徹底、死灰復燃等問題嚴格依規問責。(牽頭部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10.持續開展鋼鐵企業CO治理管控專項檢查。持續開展鋼鐵企業CO治理管控專項檢查,對各有關生產工序、產排污環節實施參數化管控,確保治理設施完善到位、回收裝置正常運行,有效減少CO排放。對發現的CO違法排污、不執行管控要求等問題,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牽頭部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
11.持續推進燃煤鍋爐、爐窯升級改造。嚴格實施35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含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動態清零。燃氣鍋爐要全部采用低氮燃燒技術或配備高效脫硝裝置,確保氮氧化物穩定達標排放。生物質鍋爐要采用專用鍋爐,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生活垃圾。加快推進集中供熱管網建設,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持續提升工業爐窯治理改造水平,加快推進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對使用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等爐窯,加快推動使用清潔低碳能源或利用工廠余熱、集中供熱等進行替代。(牽頭部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12.強化工礦企業揚塵整治。強化工業企業物流運輸、裝卸、轉移、存儲和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全過程揚塵管控及礦山企業開采、儲存、運輸、加工等環節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完善揚塵治理設施,提升揚塵治理水平,實現物料全封閉堆存,裝卸作業配套安裝霧炮等高效抑塵設備,運輸車輛嚴格執行密閉化管理,嚴禁拋灑滴漏,強化廠區日常清掃保潔,保持地面無積塵、無散落物料,全面提升廠區環境整潔度。全面及時查處各類揚塵問題,有效控制工礦企業揚塵污染。加大工業園區和重點工礦企業周邊道路揚塵治理力度,降低揚塵污染影響。(牽頭部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配合部門:縣交管大隊;責任單位:各相關鄉鎮人民政府)
(三)強化移動源污染減排
13.嚴格入城重中型車輛管控。加強進入城市建成區的重中型車輛管控,不符合規定的不予許可通行。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嚴格落實《浮山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中移動源污染控制措施要求,有效減少重污染天氣期間運輸車輛污染排放。(牽頭部門:縣交管大隊、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別牽頭;配合部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
14.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嚴格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域管控,嚴禁使用國Ⅲ排放標準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持續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嚴格做到應登盡登。嚴格落實國Ⅰ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要求,實施動態清零。(牽頭部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15.加快推進非道路移動源治理。全面夯實全縣工業企業非道路移動源清潔化改造成效,持續推動重點行業企業清潔化改造治理。2025年12月底前,鋼鐵、有色等行業內部作業車輛和機械全部完成新能源改造。(牽頭部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四)強化面源污染減排
16.加強工地裸地揚塵管控。加大建筑、市政、拆遷、水利、農業、公路等施工工地揚塵管控力度,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裸露地面全部采用土工布、綠網等苫蓋。強化土石方作業噴霧抑塵,嚴格實施作業車輛和機械沖洗,嚴禁帶泥攜塵上路。對城市縣城區域裸露地面、破損道路、易產塵堆放場所等進行排查建檔并采取圍擋、苫蓋、灑掃或綠化、硬化等抑塵措施。清理取締城市縣城區域各類違規堆場,定期對工地、道路、綠植、建筑物以及其他公共設施進行清洗。(牽頭部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別牽頭;配合部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
17.強化道路清掃保潔。強化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持續開展道路清洗沖洗工作,加密清掃保潔作業頻次,降低揚塵污染影響。加強全縣國省干道、縣鄉道路等各類公路道路揚塵整治,加大機械化清掃力度,縣城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70%,強化公路道路病害治理,減少道路積塵。開展車輛拋撒執法檢查,嚴厲打擊車輛拋撒和不苫蓋等揚塵污染行為,切實降低公路道路揚塵污染。(牽頭部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公路段、縣交管大隊、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按職責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18.開展“三清零”和禁燃禁燒檢查。開展禁煤區燃煤、柴禾及燃燒設施“三清零”工作成果檢查,切實夯實“三清零”工作成效。加大對燃燒散煤、柴禾和使用燃燒設施的檢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并嚴格按照《臨汾市大氣污染整治攻堅量化問責辦法》進行問責處理。(牽頭部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按職責分別牽頭;配合單位:天壇鎮人民政府、縣公安局)
19.加大露天焚燒管控。堅持“疏堵結合、以用促禁”,統籌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因地制宜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提高秸稈還田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完善秸稈收儲運體系。持續開展秸稈、垃圾及其他生物質等露天焚燒管控,充分運用視頻監控、無人機航拍、網格巡查等方式開展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置,對監管不到位的責任人員嚴格按照《臨汾市大氣污染整治攻堅量化問責辦法》進行問責處理。(牽頭部門: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按職責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20.強化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嚴格落實省、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全面摸排清繳處置煙花爆竹,防止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問題發生。(牽頭部門:縣公安局;配合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21.嚴格餐飲油煙管控。加大餐飲單位和流動攤點檢查力度,對未安裝、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未建立清洗臺賬以及油煙檢測超標的,依法實施處罰。依法劃定可以露天燒烤食品的區域,嚴厲打擊在規定區域以外從事露天燒烤的行為。(牽頭部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
(五)強化大氣污染防治管控
22.強化重污染天氣過程應對。落實部門定期會商、綜合分析研判、及時發布預警、督促指導響應、適時協商減排、預警效果評估等重污染天氣過程應對工作要求,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影響程度。規范應急減排清單修訂,科學合理制定重點行業企業“一廠一策”差異化管控措施,并結合排污許可制度,確保應急減排清單覆蓋所有涉氣企業。在出現區域長時間的重污染天氣時,嚴格按市級指令執行減排管控措施。(牽頭部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配合單位:縣氣象局、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交管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
23.加強大氣環境監控執法力度。按照重點區域重點查、關鍵企業查關鍵點、問題企業盯住查、守法程度高的企業無事不擾的原則,充分運用在線監測、視頻監控、用電監控、無人機等科技手段實施遠程監管,嚴查重處偷排偷放、超標排放、弄虛作假、不正常運行治理設施、不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管控措施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秋冬季期間存在環境問題受到行政處罰的A、B(含B-)級和引領性企業,按規定降低績效評定等級,實施加嚴管控。(牽頭部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
24.持續開展監測數據質量專項檢查。持續開展打擊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以及出具虛假檢測、對比報告等行為,切實規范生態環境領域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的從業行為和監測質量。持續開展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專項檢查,嚴查檢驗過程數據異常的檢測線和機構,重點核查分析儀和工控機之間是否橋接硬件作弊設備或安裝作弊軟件,依法查處檢驗檢測機構弄虛作假行為。(牽頭部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按職責分別牽頭;配合部門:縣公安局)
25.強化開展柴油、燃氣貨車聯合執法檢查。加強重型貨車路查路檢和入戶檢查,持續開展專項聯合執法,秋冬防期間加密檢查頻次,嚴厲打擊拆除污染控制裝置、破壞篡改車載診斷系統(OBD)、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切實降低車輛污染排放。(牽頭部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配合部門:縣交管大隊、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
26.開展油品合規情況專項檢查。開展生產、銷售環節油品質量日常監督抽查抽測,依法清理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和黑加油站點,堅決打擊非標油品。完善在用油品溯源機制,開展專項檢查,對發現的非標油品問題線索進行追溯,依法追究相關生產、銷售、運輸者主體責任。(牽頭部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縣公安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應急管理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浮山縣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工作專班,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統籌推進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工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意識,切實扛牢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專題進行安排部署,堅決抓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切實保障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二)強化工作落實。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及時限,加快建立完善攻堅行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體系和責任體系清單,實施工作任務項目化、清單化管理,確保各項工作舉措取得實效。同時,要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督導監管,實施全過程跟蹤管理,切實把壓力傳導到崗,形成任務落實閉環機制。
(三)加強監督執法。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要求,堅決杜絕平時不作為、急時“一刀切”的做法,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做到無事不擾,重點打擊惡意排污、超標排污、偷排偷放以及“散亂污”企業違法生產、秸稈焚燒、散煤“三清零”落實不力、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等行為。要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合執法,重點查處影響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突出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震懾一批,全力保障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順利開展。
(四)定期調度通報。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攻堅工作,每周向縣環委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h環委辦要加大攻堅工作調度力度,實行“周調度、月通報”的工作機制,及時掌握全縣工作進展,對巡查監管和重點檢查發現的問題,定期匯總通報,倒逼責任落實,確保各項攻堅任務落實落地、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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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 ? ? ? ? ??
2025年11月10日印發
文件解讀:http://m.0001949.com/zfxxgk/zcjd/202511/t20251112_589401.html
主辦:山西省臨汾市浮山縣人民政府 ? 版權所有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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